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提高教育教学质量,彰显学生才华,表彰鼓励先进,树立榜样,鞭策后进,促进学生在德、智、体几方面健康成长,决定对在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进行奖励,具体规定如下:
第一条:评选的内容及要求
一、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团员、优秀社团人员,每学期评选一次。
二、三好学生评选占全班人数的5%。
三、优秀学生干部 (班委会、团支部、学生会、团委会、住管会)每班评选2人
四、优秀团员评选人数占全班团员人数的5%。
五、优秀社团工作人员(校卫队、升旗队、宣传科、广播站)评选人数占整个社团的2%。
第二条:评选条件
一、三好学生
(一) 品德好
1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热爱人民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,毛泽东思想,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关心时事政治,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各项政治活动。
2、自觉遵守国家法令、学习守则,严格遵守学校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,无违纪违法违章现象发生,无受过任何处分。
3、尊敬师长、团结同学、热爱集体、热爱劳动、助人为乐、艰苦朴素,讲文明有礼貌,爱护公物,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。
4、 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敢于向坏人坏事和不良倾向作斗争。
5、按时交清学杂费,无欺骗家长现象。
(二) 学习好
1、学习目的明确,态度端正,勤奋努力,刻苦钻研,学习成绩优良,各科成绩在70分以上。
2、认真完成课堂作业,实习报告,自觉上好自习。
3、主动开展互帮互助活动,勒学好问,不耻下问,注光演意总结交流学习经验和心得体会。
(三) 身体好
1、能坚持体育锻炼,体育课成绩及格。
2、积极参加文体活动,讲究公共和个人卫生,养成良理好的卫生习惯,身心健康。
3、体育,文艺活动的受奖者及组织者,优先评洗。
二、优秀学生平都
(一) 具备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,学习成绩在68分以上。
(二) 热爱班级,团支部和住管会工作,能积极主动带领全体同学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,遵守学校一切纪律,以身作则、大胆管理,工作认真, 成绩显著。
三、优秀团员
(一) 思想健康向上,自觉遵守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,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》;
(二) 积极进取,各学科成绩达到80分以上者;
(三) 积极参加班级、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,努力提高自身各方面的素质;
(四) 诚实守信,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,自觉维护团结;
(五) 尊敬师长,关心他人,能助人为乐;
(六)勇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,能倡导正确的舆论导向;
(七) 具有环保意识,不乱扔果皮纸屑,爱护班级、校园环境;
(八) 准时参加每一次会议,不迟到,不早退,不缺席;
(九)按时缴纳团费,及时认真地完成各级团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;
(十)按照各班缴纳团费的团员4%比例;
四、优秀社团工作人员
(一) 热爱社团的本职工作。在本社团中专业技能突出。
(二) 工作踏实、积极、能吃苦、热心为补团服务。
(三)在社团新动中表现活跃、有能力、在学校有一定知名度。
五、优秀毕业生
(一)在校期间二次被评为(含两次)三好学生(优秀干部、优秀团员同样对待,但不可重复计算)。
(二)理论各学科结业成绩均在75分以上,平均80分以上,实习成绩80分以上。
(三)操行“优秀”,体育“达标”
(四)获取职业上岗证或技能等级证。
第三条: 评选程序
一、各班组织学生, 通过“讲”“评”民主推荐。
二、班主任和班委会、团支部研究确定初评结果。
三、班主任将班级初评结果分类填表、按规定时间报教务科审核成绩。教务科将成绩审查合格者转交学生科和团委。
四、学生科、教务科、团委将审核结果报学校审批。
第四条: 奖励办法
一、评出的先进以精神鼓励为主,颁发荣誉证书,大会表彰,人学籍档案,并发一次性奖品。
二、评出的先进逐一照相,并将光荣形象在校光荣榜上宣传悬挂一年。
三.、学校向郑州市、河南省教育部门推荐特别优秀学生参加市级、省级优秀学生评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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