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纪检部致力于加强纪律、学风和活动出勤等管理工作,努力为广大同学提供一个稳定、安然的学习和生活环境;同时也为提高纪检部干事的组织能力和自身素质,更好地完成学生会纪检部的各项工作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拟定条例如下。
对纪检部成员的要求规定:
1、严格要求自己,以身作则,认真遵守学校及院里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2、服从上级的安排,积极配合部长做好各项工作,如有异议,大胆提出,不得有抵触迹象。
3、对于各种需出勤例会及所开展的各项工作,不得有迟到、早退、擅离职守的现象。
4、工作尽职尽责,作到公平、公正、公私分明,特别是在纪律检查过程中,要严格把关,并如实上报检查情况,不得出现滥用职权、以权谋私、徇私舞弊的现象。
5、全力配合院内的纪律监督工作,积极配合学生会其他各部作好组织的各项活动的秩序维持工作。
6、在每学期结束时,及时总结本学期工作中的得失,并就下学期制定一份个人工作计划,反馈自己对本部工作方面的见解。
7、干事在上课及工作期间不得穿拖鞋或高跟鞋,不得留怪异发型;男干事不得穿露膝盖短裤,要求着装合场合体。 以上条例需要认真贯彻履行,虽有很多方面没有要求到,但原则性错误不能出现,若出现工作等错误,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惩罚。
对早晨签到的要求规定:
1、要求同学每天早晨早训结束后不准去其他地方活动,督促学生回教学楼开始准备上课
2、每半个月进行一次统计,若有同学旷签次数不小于 5 次,将给予警示,累计 3 次警示给予通报处分;若半个月全部旷签,直接给予通报处分。 对各班要求规定:
3、晚自习期间不得出现迟到、早退、旷课等违纪现象。
4、晚自习期间不得在上课期间,玩手机,吃东西,睡觉,说话(含讨论问题等正当理由),打电话,打骂,穿拖鞋、男女生勾肩搭背等不文明和违纪现象出现。
5、晚自习检查期间,对违纪同学实行实名记录制度。
6、每周校纪检部会抽查各系晚自习纪律情况,若发现纪律不合格现象,校纪检部会详细记录。